我先找篇敘事作品來作為本節課的案例,最終決定拿莫泊桑的名篇《項鏈》來說吧。

當小說中的女主見到自己的丈夫拿回來的晚會請柬,說了一句話。

她并沒有如她丈夫預期的那樣欣喜若狂,相反,她氣洶洶地把請柬往桌上一丟,嘴里咕噥著說:“你把這個給我干什么?”

你看,她生氣了。

那么,這是為什么呢?

根據小說開頭的幾段鋪墊內容,可以看出她生氣的原因——沒好看的服飾能夠去參加這樣的晚會。

女主心里想:“我這么漂亮,得穿上檔次的衣服。就算沒有,起碼也不能像家里那種普通的衣服,要是讓參加晚會的那些人看到,多丟人。”故事發展到這里,我們已經知道女主的性格和欲望了,這兩個因素導致女主是要去參加晚會的。

我把這段故事再抽象提煉一下,就會得到一個東西。

你們猜猜是什么呢?

思考一分鐘后公布答案。

人物行動邏輯模式

經過抽象提煉后,我們得到如下圖中所展示的一個模版。

因為丈夫把請柬拿回來,再加上女主自帶的某種性格因素——虛榮心。這就使她產生一種欲望——要去參加晚會。這個欲望也許是她早就有的,只是那會兒還不具備一定的條件,從而無法激活這個欲望。因為從故事開頭,作者所寫的有關女主人物形象的鋪墊的內容就能看出。

那怎么就能讓人物去行動了呢?不然也不會有故事的產生啊。

01人物在采取行動前所要具備的前提條件

要讓人物采取行動,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條就是“人物的某種欲望”,這是內在因素;第二條是“與人物有關的事件”,這是外在因素。

在《項鏈》這篇小說中,對女主來說,她要采取“去參加晚會”這個行動之前必須具備的兩個前提條件是:

第一是內在因素,即“女主需要被人喜愛,被人艷羨”的這種欲望。

第二是外在因素,即“丈夫把晚會請柬帶回家”這件事。

要能讓人物去行動,這兩個因素必須滿足,缺一不可。

光有內在欲望是不行的。假如沒有類似晚會請柬這件物品,女主也沒有實現欲望的機會,對吧?(晚會請柬是丈夫帶回家的,所以是一件事——“丈夫把晚會請柬帶回家”這件事)。

光有外在事件也是不行的。假如女主就是個過慣窮苦日子,不想抱高富帥大腿,知足常樂的女人。就算她丈夫每天帶回來一個晚會請柬,她也很難想去參加。(所以在人物設定上的考慮,也是會給予情節發展提供極大幫助的)

對于這兩個因素,我先就說到這里……

02人物采取行動的過程

當女主有了要去采取“參加晚會”的這一行動后,她做了哪些事呢?就是要去做一套衣服(參加晚會是大行動,做一套衣服是小行動。因為這是一個短篇小說,加上小行動沒必要詳細寫出來,所以作者做了“概要”處理。)

衣服做好了,她又發現自己還缺個首飾,最后不得不向女友借一個。衣服有了,首飾有了,可以去參加晚會了。

03行動取得結果

講到這里,我不得不佩服莫泊桑構思情節的能力。

為了能通過女主做苦力雜活還買項鏈的錢,并且發現項鏈是假的那一刻她的表現來表達主旨,莫泊桑是煞費苦心。

為了能讓女主做十年的苦力雜活還錢,她得先欠錢;為了能讓她欠錢,她得先借高利貸;又為了能她去借高利貸,她必須得先缺錢;又為了能讓她缺錢,她得先因買項鏈而導致她本身就沒多少錢了;

為了能讓她的錢變得足夠少,她得先花錢買項鏈還人;為了能讓她買項鏈,她得先把項鏈搞丟;為了女主能丟項鏈,她必須得先有個項鏈,因為沒錢,她去借了;為了能讓她要有個項鏈,從而去借項鏈,她得先準備要去參加晚會;

為了能讓她參加晚會,她得先有晚會請柬,不然憑她的身份是沒機會參加那種晚會的;為了她能有晚會請柬,她得先有個人給她一個晚會請柬;

為了能讓一個人主動給她晚會請柬,她得先有個必定給她請柬的人;為了能讓她有個非給她請柬不可的人,這個人很大可能是個十分愛她的,所以必定把請柬給她;

為了能讓她有個十分愛她的人,這個人非她丈夫不可,所以她得先結婚,而且所嫁的人的身份跟她相似,是個底層小科員;

為了能讓她不得不嫁給底層小科員,她的出生也該是底層——生在一個小職員的家庭里;再加上故事背景的文化規定,導致她這樣的人最終不得不聽人擺布,嫁給了教育部的一個小科員……

不過人物行動是成功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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