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聯合制定《關于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突出問題導向,針對妨礙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線,破壞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難點堵點,以及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突出問題,全面加強兩部合作,構建河湖安全保護新模式。

《意見》明確要建立三項協作機制:一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機制,雙方定期開展河湖安全保護會商,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決禁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對案情疑難復雜、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實施聯合掛牌督辦;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護協同機制,以流域為單元,強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區域間水利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執法協作,形成河湖安全保護的執法合力。

10月10日,水利部總規劃師吳文慶在水利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此次《意見》的出臺,是水利、公安兩部門進一步全面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合作的重要標志和新的起點。水利部將全面強化水利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加強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依法打擊河湖違法犯罪行為,不斷提升河湖安全保護水平,共同維護國家水安全。

《意見》強調協同協作,在各自嚴格履職的基礎上,明確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協同機制和責任分工,力求形成部門協作、區域協同、流域統籌的河湖安全保護格局。

在職責定位方面,《意見》明確,水利部門嚴格執行涉水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類水事違法行為,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依法受理水利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嚴肅查處暴力抗法和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等行為。

在總結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執法實踐經驗基礎上,《意見》明確兩部門將在五個重點領域加強協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河道采砂秩序維護、重點水利工程安全保衛、水行政執法安全保障等。

“針對這五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我們將強化水行政執法,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河湖良好秩序。”吳文慶說。

在保障措施方面,水利部、公安部將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協作長效機制,將相關工作情況納入水利和公安系統目標責任考核;強化培訓交流,加強執法隊伍實踐鍛煉和專業化建設;強化要素保障,加強河湖安全保護的資金保障、執法力量保障和基礎設施保障等;強化基地建設,推動在大中型水利工程、涉水違法犯罪高發頻發地區建立專門執法基地;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河湖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