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二年,我在深圳。在梅林那里遇到一個,口音有點不大一樣的人,說的從香港過來旅游的。下了車被人迷暈了,所有值錢的都被偷走了。夫妻二人當街問,我也給了五十,當時自己也沒錢。不過也給了!說是回到香港就把錢還我,我當時還信以為真,后來廠里安排我去羅湖送貨,在羅湖車部,我既然又見到這夫妻了。當時心里就盤算,一百個人能有五個人給,這一天的收入可不少啊。

2、又在梅林的農貿市場門口,也有一個老頭子,坐在一個滑板車上。當時年輕,不情便認真假。那個老頭把自己臉上不知道搞的什么上去,和個豬頭一樣。也可憐他,自己一個月才四百多,也給了一百。后來去東門。也見了那個老頭子,這次沒有滑板車,是坐在地上,也是一臉豬頭樣。我還想過去給二十也好。后來那些治安來了,跑得比我還快。

3、還有過一次就是街上寫字的女孩子,我也遇到過。在梅林家樂福旁邊,那里人來人往,穿的一身校服,和我年紀相仿,不管誰去問,只說話不抬頭,雙手抱漆,頭發披肩,雙腳下脆,我也給了五十!我走遠了我就盯著看,她抬頭的一瞬間我記住她了。過一兩月我回家了,我真的在老家縣城遇見她了,她家庭不比我差。我還一直盯著她看,零幾年還有小車坐,可想而知,她不是一般的家庭。

4、自己遇見上面這些人,我就不再心軟了。世上沒窮人,只有懶人,只是那種手高眼底的人!窮人都是自己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