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小紅書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老紅書”商標“被駁回”一事,11月10日,小紅書在官方微信公眾號回應稱,目前處于正常流程,正在發起復審。在商標提出申請后,知產局會審查是否有在先提交的近似商標,如果有就會通知駁回。小紅書表示,申請“老紅書”的起因是法務部在日常商標監測過程中發現有第三方試圖搶注多個模仿“小紅書”的“老紅書”商標。“老紅書”商標于2023年6月8日提出申請,而在此之前已有人于2023年6月7日提交了一件“紅書”商標。

從“小紅書”到“老紅書”,看起來喜感十足。但據報道可知,“小紅書”并非是為了惡搞,而是其法務部在日常商標監測過程中發現有人試圖搶注多個模仿“小紅書”“老紅書”的商標。因而其一方面提出異議,一方面注冊“老紅書”商標,以免后續再被搶注。這起看似搞笑的“搶注”大戰,實則折射出對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需要不斷加強。

“小紅書”注冊“老紅書”的做法被稱作防御性注冊商標,指同一商標所有人將其擁有的著名商標在各種不同類別商品上分別予以注冊,或者注冊類似商標,以免被他人注冊該商標,侵犯其正當權益。如著名的“大白兔”奶糖注冊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等十余個近似商標。小米公司則把紅米、藍米、黑米、紫米、橙米、綠米商標全都注冊了。甚至擁有正牌“雪碧”商標的可口可樂公司也注冊了山寨的商標“雷碧”。

這些大牌廠家之所以不惜想盡辦法注冊各種類似商標,就在于防止別有用心者“傍名牌”。之所以有人愿意“傍名牌”,一方面是為了蹭熱度和流量,混淆視聽,給不明就里的消費者以該品牌系“大牌”形象,進而吸引消費者。但其所生產的商品與正規的“大牌”產品相差甚遠,甚至屬于假冒偽劣產品,這既坑害了消費者,也有損“正牌”商品形象。另一方面則有投機者以“碰瓷”為業,注冊相似商標后要求“正牌”商標持有者高價收購。

這種“傍名牌”做法既擾亂了市場秩序,讓消費者真假難辨,也增加了“正牌”商家的維權成本,讓其不得不再正常生產經營的同時還得防范“李鬼”。因為,《商標法》的一般原則是“注冊在先”,一旦商標被其他企業“注冊在先”的話,再維權的成本就會大很多,除非舉證證明自己的商標是“被公眾所熟知”的知名度較高、顯著性較強的商標,才能請求商標注冊部門撤銷類似商標。這就讓很多企業不得不先下手為強,甚至設置專門人員和部門,耗費大量精力、財力、人力來“占坑”。

其實,《商標法》對類似問題已經有所規定,如第十三條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在搶注商標已經成為灰色產業的背景下,有必要強化商標管理和保護力度,讓那些“李鬼”商標沒有市場。企業理當樹立防御和自我保護意識,及時檢索發現“李鬼”商標并提出異議。而監管部門也要有所作為,加大對馳名商標、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如利用大數據技術篩查疑似“傍名牌”“傍名人”等商標注冊行為,讓攀附他人商譽,有違誠實信用,誤導消費者,侵害公序良俗的“李鬼”式注冊沒有市場。